各部门:
根据《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苏开大〔2024〕54号)规定,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坚持需求牵引、应用导向,开展有组织科研,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学校科研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科研平台培育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江苏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江苏现代产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学科特色和优势为方向,强化学院科研主体地位,坚持质量导向,紧贴“三高一费”新增长,做好高级别科研平台培育。
二、具体工作
(一)出台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院级科研团队培育,出台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要考虑学院优势与特色,加强支持保障,将科研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学院科研工作总体规划。
(二)科研平台盘点与梳理
各学院梳理2022年立项的学科支撑型校级科研平台任务完成情况,提交总结报告,学校给予评价结论,下达结项或清理通知。按照文件,2022年及以后立项的横向科研平台默认为完成建设。
各学院盘点还在活跃建设的各级科研平台,了解各平台活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在建或结项的厅局级以上科研平台,提交盘点报告。
(三)院级科研团队培育
学院组织院级科研团队评审,结果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关注已经过培育的,仍在自主运行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关注其规划、动态,吸纳融入院级科研团队培育,给予资助。
(四)施行“头雁计划”
由学校牵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组建跨学院、跨学科的科研团队,以争取地方项目为引领,凝聚研究方向,拓展研究资源。
三、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提交总结报告
11月8日前提交2022年建设的学科支撑型科研平台建设期内总结报告(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电子版1份)。
(二)提交学院科研团队盘点报告
11月8日前各学院、部门根据上述要求,了解还在活跃的各科研平台活动情况,提交科研平台盘点报告(详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三)提交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和论证报告
11月15日前,出台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或工作方案,学院组织开展院级科研团队论证立项,提交立项报告(附件3)交科研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许广富,86265590,916室,xugf@jsou.edu.cn
社会科学处,颜秉姝,86265568,902室,yanbs@jsou.edu.cn
附件: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