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课程创新培优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次数:442 日期:2024-04-12 作者:张家睿

各学院:

为鼓励、支持教师在课程教学实践中优化教学内容,完善和创新教学设计方案,持续提升课程质量,建立校内多层次、立体化的课程培育体系,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课程创新培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决定实施2024年度“课程创新培优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培优计划”)。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培优计划”遵循问题导向、协同合作、实施为用、以点带面的原则,鼓励教师组建有创新思维、创新观念的课程团队,结合当前教育的政策导向和所属专业发展趋势,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围绕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以问题为驱动,确立改革目标,系统设计问题解决方案,制订改革实施计划和安排,采用短周期行动研究的方式应用于实际教学,并总结形成有创新、有特色、有应用、可呈现、可借鉴、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和教学实施案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教师和新建课程的创新改革实践探索。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培优计划”的申报课程原则上为江苏开放大学已验收通过的在线课程和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开设课程,同时须至少实施过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二)“培优计划”项目负责人应由学校专任教师担任。申报项目的教学团队拥有3-5名团队成员,其中1名需为来自行业、企业的校外兼职教师、一线专业骨干人员。

(三)“培优计划”的课程内容建设要与本学科和专业的教学改革相结合,处理好改革点与单门课程建设的关系,处理好改革点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关系。

(四)“培优计划”的建设方案应目标明确、路径清晰、可操作性强、成效可评可测,项目建设期为1年,结项前须实施至少1个完整的教学周期以检验创新改革成效,建设期满后须按要求结项。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负责人自主申报,填写《课程创新培优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书》中应明晰本项目的起止时间、建设内容、预期成果及经费预算。

(二)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查后择优推荐至学科建设处;

(三)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对各推荐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四)根据评审结果,公示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五)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申报书》的基础上,制订《课程创新培优计划立项建设任务书》并提交学科建设处。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提交时间

项目负责人提交《课程创新培优计划项目申报书》至学院,由学院审核汇总后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用A4标准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学科建设处1715室,电子版材料(word版本)发送至联系人邮箱:574137055@qq.com。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张家睿;联系电话:86265442。

附件: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课程创新培优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学科建设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