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2024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238 日期:2024-10-14 作者:朱丹琳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和验证是科学研究过程的重要环节,评价结果直接影响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取向、研究热情和创新活力。为应对现有基础研究成果评价和验证方式单一、交叉研究缺乏标准、对新兴学科适应性不足、评价和验证机制滞后于科技发展等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现公开发布2024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领域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 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及验证技术(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评价类”项目),主要研究:i)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的数据平台构建方法;ii)基于要素化大模型及新型分析方法的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方法;iii)信息领域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评价示范。

2. 科技竞赛测评及验证技术(以下简称“科技竞赛测评类”项目),主要研究:i)科技竞赛内容设计方法、载体形式、审核流程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机制;ii)安全可信、场景化交互、虚实结合的比赛场地设计与构建方法;iii)智能与数字技术驱动的科技竞赛测评方法与基于注入式技术的科技竞赛仿真验证。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 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类型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专项项目要求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成果评价和竞赛测评研究。

2.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约为100万元/项。科技成果评价类计划资助1-2项,科技竞赛测评类计划资助3-4项。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要求及填报注意事项等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635.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教师于2024年10月31日12:00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内在线提交,并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咨询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咨询电话:025-86265585,025-86265389;邮箱:zouy@jsou.edu.cn 。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