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度开放教育教学任务招聘专业负责人和教师公告

浏览次数:588 日期:2008-12-31 作者:系统管理员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09年开放教育继续推行教学任务项目制管理。根据2008秋学期项目制管理方式试点的经验,对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现就2009年度开放教育教学任务招聘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电大开放教育事业,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爱岗敬业,工作勤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五)具有所应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背景。

二、教师任职资格

依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苏电大【2008183文的规定,承担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有本学科或本专业的教学背景,熟悉远程教学手段,能有效运用远程教育技术开展教学工作。其中:

(一)专业负责人

专业教学背景: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专业较完备的学识功底,熟练掌握本专业主干课程体系,至少具有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经验。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本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学位和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4、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8年以上电大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二)课程主持教师

课程教学背景:主持教师应熟练掌握本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具有完整讲授该课程的教学经验(主持学校新开课程,必须具有完整讲授内容相近课程的教学经验)。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2、具有博士学位和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学位和3年高校工作经历;

4、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三)课程责任教师

课程教学背景:责任教师应熟练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具有该课程全部教学过程的工作经验。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课程主持教师的任职条件;

2、担任本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本学科硕士学位和2年高校工作经历;

4、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和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应聘教师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相关文件,并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申报表》,凡申报者则视为对相关工作职责与考核指标愿意接受。本次以2009年度的开放教育教学任务为目标,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专业负责人、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的招聘。

(一)专业负责人招聘

教学处根据教学计划提供2009年度各专业的有关课程,作为一个专业的任务。本校教师负有承担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的职责,凡符合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资质的教师均可自主申报,第一轮首先在省校教师中招聘。

(二)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的招聘

专业负责人确定后,可在教学处的协调下,由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本专业课程的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选聘,并报教学处核定。

(三)教学任务确定

《开放教育教学任务书》由教学处下达,受聘教师需签订专业项目责任书。

四、聘用责任

聘用期内,教学处和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关系。若发现应聘人员伪造填报信息或在聘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教学处有权中止聘用关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时间

(一)专业负责人任务申报

应聘专业负责人的教师需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业负责人任务申报表》,并于2009146日报教学处。

(二)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任务申报

应聘教师需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管课任务申报表》,并于20091810日报教学处。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处。

  联系人:张光灿,联系电话:86265344,办公室:1711室。

  附件下载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处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