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专科)专业规则的通知

浏览次数:745 日期:2008-10-09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市县电大、直属学院: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2006版)试用工作的通知》(电校教[200817号)的要求,自2008秋季起,全省电大开放教育专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专业新生全部纳入新教务系统管理,学生执行新系统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专业规则(专业规则号080901411020303)。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制定了我省2008年秋季的实施性专业规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教学点认真阅读本文附件中专业规则的文字说明,对照专业规则,合理开设教学点课程。其中通识课模块中列有11门课程,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鉴于2008秋学期第一次全面使用专业规则,部分课程尚无资源,建议通识课部分在以下几门课程中进行选择:人类与自然,中国传统文化概观,信息检索与利用,社交礼仪概论。

请各校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与省电大教学处联系。联系人:李树华,电话:025-86265366

 

 

 

附件: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专业(专科)专业规则

 

 

    教学处

                       二○○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