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全省电大师生提供更有效、更直接的支持服务,我校对开放教育试行教学任务项目制管理。现就开放教育教学任务招聘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电大开放教育事业,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爱岗敬业,工作勤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五)具有所应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背景。
二、任职资格
(一)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及1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及5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电大开放教育教学8年以上。
(二)主持教师
应具有本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高校(科研机构)工作满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及1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及5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
(三)课程责任教师
应具有本学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1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应聘教师须认真阅读《开放教育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开放教育项目制管理实施细则》、《开放教育常规教学考核标准》等文件,并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申报表”,凡申报者则视为对相关工作职责与考核指标愿意接受。本次以2008秋学期的开放教育教学任务为目标,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专业负责人、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的招聘。
(一)专业负责人招聘
教学处根据教学计划提供2008秋学期各专业的有关课程,作为一个专业的任务。本校教师负有承担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的职责,凡符合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资质的教师均可自主申报,第一轮首先在省校教师中招聘。
(二)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的招聘
专业负责人确定后,可在教学处的协调下,由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本专业课程的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选用招聘,并报教学处审批。
(三)教学任务确定
教学处负责组织人员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用。录用教师需签订专业项目责任书,教学处正式下达《开放教育项目任务书》。
四、聘用契约
聘用期内,教学处和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关系。若发现伪造填报信息或在聘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教学处有权中止聘用关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时间
(一)专业负责人任务申报
2008年7月24日~7月30日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业负责人任务申报表》,报教学处。
(二)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任务申报
2008年8月1日~8月5日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管课任务申报表》,报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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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86265368 尔宝库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处
200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