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电大、直属学院,省校各教学与相关部门:
现将中央电大《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物流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电校教[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物流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物流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处
二○○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