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6-10-10浏览次数:17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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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开放大学,城职院各办学点,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教育数字化转型,树立示范典型,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数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办学体系内开展2026年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市县开放大学,城职院各办学点

先进个人:办学体系内全体教职工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信息化制度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和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做出显著成绩。

2.积极参与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有热爱学校信息化工作、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信息化队伍,能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效益,敢于创新,为师生提供服务。

3.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全年无重大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并且对系统漏洞整改积极主动。

4.积极配合学校的数据共享、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门户对接等信息化项目建设。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信息化应用、网络安全等培训活动;在本单位内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宣传推广工作,各种应用使用情况良好,使用率较高。

6.能够按照学校规定,对信息化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的要求进行项目归口申报与建设,能够履行项目负责单位的责任并牵头协调项目参与单位按照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7.按时完成上级和学校信息化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能紧紧围绕学校信息化建设实际开展信息化工作。

8.积极落实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敬业爱岗,熟悉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基本情况,积极配合学校整体的应用平台建设、数据集成共享和信息系统建设等信息化项目建设。

3.具有较强的网络安全责任意识,积极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

4.认真完成学校信息化各业务系统在本部门内的二级管理工作;在本单位内积极开展或参加信息化应用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各种应用使用情况良好,使用率较高。

5.与实际业务相结合,承担或积极参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各项信息技术创新与应用实践活动,在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和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做出显著成绩。

6.积极落实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有典型案例。

(三)不能参加评选的要求

单位或个人有重大师德师风安全事故及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的;因数据维护不及时,导致全校数据中心共享数据出错,在规定要求时间内不能完成更新整改的;所在单位出现信息安全事故被通报后没有按期整改的,均不能参加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比。

四、评选办法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认真总结自评的基础上推荐申报;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坚持推荐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单位对照参评条件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一人。

(二)申报材料力求语言精练,能客观反映工作特色和主要业绩,重点陈述该年度信息化建设开展情况、信息化应用宣传推广和培训情况、各类信息化应用使用情况等。已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次进行申报的,需提供最新成果作为支撑材料。

(三)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材料(申报表原件1份,佐证材料1份)和电子稿扫描件,提交的材料需经过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查盖章后,于10月15日之前提交至江苏开放大学数智化建设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图书馆7-1室数智化建设处),电子稿请发送至fengyj@jsou.edu.cn。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比。

(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并发文表彰。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25-86265412

附件1 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附件2 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江苏开放大学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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