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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本月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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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科建设处】
关于公布江苏开放大学立项建设课程2022年12月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2023-02-23
苏开大学科〔2023〕3号2022年12月各学院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提交了课程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在对材料进行分类、汇总的基础上,聘请了专家对参加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课程的网页资源、教学资源、教学状况等进行逐项验收。经学科建设处汇总、审核,现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合格的课程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希望相关课程负责人根据学校关于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课程的优化、提升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联系人:李涵联系电话:86265442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合格的在线课程名单.doc学科建设处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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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学院)“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思政专项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3-02-23
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部门: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江苏开放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思政研究会)将于近期开展校级科研规划课题思政专项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检查工作(一)检查范围2021年立项的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思政专项。(二)检查内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三)检查要求由学校思政研究会秘书处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和《中期检查表》(附件3)各1份,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1份,一并报送学校思政研究会。对于申请变更或调整课题组成员等特殊情况,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1份,报学校思政研究会审批。(四)其他事项已达到结项要求或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以上三类科研项目,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二、结项验收工作(一) 验收范围2020年立项及其他申请结题的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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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20
各有关学院、部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及申报者按《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文件精神与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申报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302/t20230217_939169.html)。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确保申报符合相关要求。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三、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四、我校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1.2月23日前,请相关学院、部门汇总确定申报的申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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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的通知
2023-02-04
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1号)(附件1),现决定开展2023 年江苏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和数量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面向省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职教本科学校)进行遴选、立项。2023年共遴选建设50个左右。我校申报限额为1个。二、建设要求申报学院应按照建用同步原则,根据《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9)》(附件2)明确的建设内容及要求,持续更新、不断完善,于2023 年秋季学期前完成申报承诺的全部建设内容,并在江苏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上进行展示分享。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本次申报可跨校联合申报,联合主持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 家。(二)资源库要求申报资源库名称以“xx 院校xx 专业教学资源库”命名,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已立项的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不得重复申报(包括联合主持单位)。资源库运行平台应符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附件3)。(三)申报材料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填写《江苏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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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经济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2023-01-18
各有关学院、部门:2023年江苏省经济专项课题招标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实践导向、聚集研究重点,形成一批问题导向鲜明、现实操作性强的经济领域决策咨询成果,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贡献。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共发布10个招标选题,其中重点课题3个,一般课题7个。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重点课题资助15-2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10-15万元。三、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只能为一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四、申报要求1.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和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2.课题论证要突出研究重点,研究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3.申报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坚持实践导向,致力于取得务实管用、落地转化的成果,积极为决策咨询和完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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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做好校级科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3-01-16
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部门: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将于近期开展校级科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检查工作(一)检查范围2021年立项的校级科研规划课题“江苏地域文化研究专项”、“开放大学发展研究专项”、“产学研融合工作研究专项”。(二)检查内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三)检查要求1.省校老师承担的校级科研规划课题由省校科技处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和《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各1份,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1份,一并报送省校科技处。2.办学系统老师承担的校级科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委托各市县开放大学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各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盖章的《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和《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各1份)至省校科技处。注:市县开放大学科研管理部门需在中期检查表中写明中期检查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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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3-01-11
各学院、部门:近日,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发布了《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青年)项目,每项分别资助15万、8万和5万。各类别项目具体内容请见《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二、申报要求1.本次招标有41个选题方向,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具体选题方向请见附件1。2.申请人在“南京市社科基金和新型智库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njskpt.025nj.com/),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3月15日24时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截至3月22日18时,预期申报平台自动关闭。3.申请人在线注册后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模板,离线填写保存后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打印以上材料。4.申请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三位等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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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1-11
各学院、部门:为确保我校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等工作优质、高效、有序进行,请各单位及时认真地做好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请(一)申报要求各单位应精心组织、精准扶持。紧紧围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确立的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充分挖掘资源特色和优势,提高标书书写质量;应鼓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在读)的教师积极申报;针对新入职的年轻博士,学院应给予加强引导,让每一位新进人才能够了解国家有关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求,鼓励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已承担过省部级、厅局级项目的负责人在原研究基础上应积极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基金委(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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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处】
关于2022年江苏开放大学办学系统信息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01-06
根据《关于开展 2022 年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苏开大(苏城院)信息函〔2022〕3 号),我校开展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经资格初审、材料审核、专家函审,共拟定信息化先进集体10个,信息化先进个人15位(空缺5位)。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9日。对认定结论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江苏开放大学信息化建设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555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图书馆楼705信息化建设处,邮编210000。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附件:2022年江苏开放大学办学系统信息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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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01-05
各学院:根据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安排,学校将开展2022年度校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范围中期检查: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7门。结题验收:2020年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3门,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7门。共计17项,名单详情见附件1。二、检查、验收方式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采用专家网评及会评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将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综合评定。三、材料准备(一)中期检查1. 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稿。2. 中期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报告中应阐明课程基本情况概述、课程建设内容(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教学环节、资源建设、校企合作)、课程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计划、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特色和创新点、经费使用情况等,同时提交电子稿。3. 精品课程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稿。4. 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稿。5. 课程经费使用本复印件,一式一份。6. 精品课程建设汇报PPT,10分钟现场汇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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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关于做好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第二次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2-12-30
苏开大学科〔2022〕33 号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根据《关于调整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开大〔2020〕116号)(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文件要求,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第二次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2022年12月申请毕业的学生中,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可申请学士学位专业名单(附件2),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二)2021年12月和2022年6月已毕业的学生中,仅因外语能力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而未获得学位者,如现已达到《细则》中规定的外语能力要求,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补授学士学位一次。 二、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位申请与审核流程(一)学位申请时间安排与要求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7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学士学位申请。1.新平台的学生,须采用线上申请方式,本人登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平台(网址:http://xuexi.jsou.cn/jxpt-web/index)在线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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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2-12-30
各有关学院、部门: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社科理论研究优势,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省教育厅决定设立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题研究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范围本次选题要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所提出的重大发展理念、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工作举措等,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我省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开展研究,推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具体申报的学科范围详见附件1。二、申报资格(一)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三)申报人需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研究积累和前期基础,预期研究成果须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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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转发关于开展 2023 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2-30
各学院、部门: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及部门动员有基础的老师积极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择优推荐不超过 3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可单独推荐本单位项目 1 项。请各学院及部门:1.于1月7日前将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名单及申报选题发至邮箱。2.于1月27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2023 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技处902房间,电子材料发至邮箱。联系人:陈冰月;联系电话:025-86265568;邮箱:chenby@jsou.cn。附件:1.关于开展 2023 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2023 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3.2023 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4.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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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拟推荐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公示
2022-12-20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5〕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和《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2〕20号)要求,经校内预评审、专家实地评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议,我校拟推荐以下专业参加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现将专业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共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学科建设处联系人:唐荣,电话:025-86265508,电子邮箱:tangrong@jsou.edu.cn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周霞,电话:025-86265341,电子邮箱:jijian@jsou.edu.cn江苏开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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