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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科建设处】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度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拟推荐项目公示
2023-10-26
各学院: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城院学科〔2023〕13号)要求,结合大学生在项目中的参与度和是否能提升学生的个人能力,以及项目的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和研究内容的核心价值观等,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共遴选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度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实践项目14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6日10:00时至10月29日10:00时止,共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学科建设处联系人:唐荣,电话:025-86265508,电子邮箱:tangrong@jsou.cn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周霞,电话:025-86265341,电子邮箱:jijian@jsou.cn附件: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度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拟推荐项目一览表.pdf学科建设处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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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3-10-25
各有关学院、部门:为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作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省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社科规划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启动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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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报奖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10-25
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号)要求,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二、相关要求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1)执行。鼓励青年科学家参评。(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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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3-10-25
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部门:根据《关于申报 2023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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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江苏开放大学2023年第一次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公示
2023-10-24
根据《关于调整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开大〔2020〕116号)文件相关要求,学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2023年第一次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了审议,最终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共计545人,现将审议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4日12时至2023年10月31日12时,共计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于10月31日12时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学科建设处联系人:唐荣,电话:025-86265508,电子邮箱:tangrong@jsou.cn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周霞,电话:025-86265341,电子邮箱:jijian@jsou.cn附件:江苏开放大学2023年第一次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pdf学科建设处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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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10-24
各学院:参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开展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验收对象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待结题验收项目(含省级2项和校级21项)(名单详见附件1)。二、结题验收程序(一)项目团队总结。指导教师指导、督促项目主持人(学生)自查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完成结题材料的整理与撰写工作。(二)结题材料提交。项目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材料(含电子稿),经学院初审后,提交给学科建设处。具体材料包括: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组成员的研究心得体会、项目研究日志或实验记录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尚未发表可提交录用通知)、授权专利复印件、实物照片及说明或调研报告、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其他成果复印件等。要求按序装订成册,有目录、有封面,一式3份,封面加盖学院章。电子稿请提交含目录和封面的完整PDF格式文档。(三)验收评审。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和“建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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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3-10-10
各有关学院、部门: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资助对象与额度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三、申报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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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10
苏城院学科〔2023〕13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36号)(见附件1)精神,现启动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实践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两大类。2023年我校可推荐项目不超过25项,其中创业孵化项目不少于5项。(一)创新实践项目分为科技发明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公益实践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作品制作、应用测试、材料撰写等工作。(二)创业孵化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创新实践项目或专业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设想,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孵化活动。二、申报条件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不限专业。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均应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且作为参与人的项目不超过2项。(一)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条件1.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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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关于公布江苏开放大学立项建设课程2023年8月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2023-10-10
苏开大学科〔2023〕 22号2023年8月各学院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提交了课程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在对材料进行分类、汇总的基础上,聘请了专家对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课程的教学设计、教学资源技术性审查、教学平台网页呈现等进行逐项验收。经学科建设处汇总、审核,现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合格的课程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希望相关课程负责人根据学校关于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课程的优化、提升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联系人:张家睿联系电话:86265442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合格的在线课程名单.doc学科建设处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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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活动)拟推荐作品公示
2023-10-07
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3〕14号)要求,根据我校可申报限额,拟推荐10项作品参加常规项目比赛,拟推荐6项作品参加职业教育专项比赛,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0月7日15:00时至10月12日15:00时止,共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学科建设处联系人:唐荣,电话:025-86265508,电子邮箱:tangrong@jsou.cn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周霞,电话:025-86265341,电子邮箱:jijian@jsou.cn附件: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活动)拟推荐作品公示表.pdf学科建设处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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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文化艺术研究所】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202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老年文化与艺术研究专项)拟立项名单公示
2023-09-28
各市县开放大学、省校各部门: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202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的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老年文化与艺术研究专项进行认真、严格评审,拟立项12项课题。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老研所联系人:费红辉;电话:025-862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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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202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开放大学发展研究专项、学科研究青年专项)拟立项名单公示
2023-09-28
各市县开放大学、省校各部门: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202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的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开放大学发展研究专项、学科研究青年专项进行认真、严格评审,拟立项31项课题。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科技处联系人:颜秉姝;电话:025-86265568。附件: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202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开放大学发展研究专项、学科研究青年专项)拟立项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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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3-09-27
各有关学院(部门):现将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各位,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于11月13日前完成合同认定登记等流程,并按通知要求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科技处用印并提交一份申报材料备案;11月24日前联系合作企业将相关申报材料自行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合同认定流程预计需要15个工作日,请项目申报人预留好时间提前完成。联系人:管钊,电话:86265585。附件:申报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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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09-25
各学院: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选题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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