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健全研究会的组织机构,努力发挥研究会“研究为本、服务立会”的功能,现就发展研究会会员单位、推荐研究会专家委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员发展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使研究会会员单位构成体现江苏终身教育体系特点,研究会拟重点面向行业、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拓展会员。请各会员单位积极推荐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社区学院、社会培训机构、社会团体以及老年大学等作为本会单位会员;推荐本区域内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热心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个人为本会个人会员。推荐时,请认真填写《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入会推荐表》。推荐名单经理事会研究确定后,将予以正式公布。
二、推荐专家委员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终身教育科学研究和决策水平,研究会决定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围绕研究会工作领域组建专家团队,成立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和社区教育研究中心等二级研究机构,指导研究会具体领域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推荐的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材料审核和推荐上报等工作。各单位原则上只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并填写《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专家推荐表》。推荐名单经理事会研究确定后,将予以正式公布并颁发聘书。
(一)专家推荐范围
为提高推荐工作效率和针对性,各会员单位应主要按照下列要求推荐人员:
1.具有高等教育学、职业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或社会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对国内外终身教育理论与政策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
2.熟悉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业务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
3.熟悉学习型城市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企业职工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
4..熟悉国内外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热爱教育事业。
2.专家学者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发表过5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学术专著;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求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来自企业的专家需要有一线继续教育管理或教学经验。
3.能够保证参加有关会议、承担和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的时间和精力。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会员单位对会员发展和专家推荐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推荐工作。
(二)为方便研究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请各会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具体负责研究会日常工作的联系。
(三)请各单位汇总材料后,统一填写《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入会推荐表》、《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专家推荐表》、《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联络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研究会。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发送至luoyin1225@163.com。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寄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教科院(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86265582;联系人:罗殷。
附件:
1. 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会员入会推荐表
2. 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专家推荐表
3. 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联络员登记表
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苏终教会〔2016〕7号——关于发展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会员和推荐专家委员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