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5)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13-10-31浏览次数:12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91日起至2015831日止。

一、概述

我校历来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近几年以来,我校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主要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时俱进,不断扩充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自学校建立信息公开网站以来,我校及时更新学校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项目,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网站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通过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页面对外公布学校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教育收费、设备采购与工程管理等相关信息近900条,其中就业招聘信息817条,设备采购与成交公告44条,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校内教职工公布学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干部任用、奖惩决定,学校各部门总结和计划以及中层干部个人小结等各类文件资料近200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做好基本信息公开的同时,学校重点抓好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和人事信息的公开工作。

1、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六公开”规定,围绕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以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除了考试院规定的统一途径外,学校在4月份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校园网等多个平台,对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将学校的招生类别、招生批次、招生人数、录取原则、投档原则等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在录取结束以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考生的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招生过程中,学校纪检部门组成监督办公室,全程跟踪监督招生过程,尤其是对预录取名单、各专业录取情况等重点环节,加大了监督力度。今年在整个录取过程中,未接到一起考生投诉。

2、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抓好财务预决算及收费信息的公开。我校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2014年财务收支预、决算数据,包括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信息;收费信息则通过学校网站对外公开,收费信息中包括收费项目及具体收费标准。

3、人事信息公开工作

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我校坚持公开招聘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发生,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每个招聘环节,在网站上及时公布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的程序等,增大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我校及时在学校内部网站公开学校干部任免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做到专人签办,专人管理,并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制定了实际操作规范。目前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学校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坚持“既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在坚持信息公开的情况下,有力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涉密信息外泄事件,保证了信息的安全。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2014-2015年度未收到对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10年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在信息公开的项目上有了进一步扩大,例如加强了人员招聘等信息的公开等等,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项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的宣传还不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化,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学校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项目。二是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对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完善,提高教职员工对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