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2026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6-07-16浏览次数:2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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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开大发规〔2026〕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落实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开放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开大〔2024〕16号)和《关于印发江苏开放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开大〔2024〕17号)相关规定,开展江苏开放大学2026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履职情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考核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不仅考核教师的业务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工作实绩,还要考核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

(二)客观性原则

导师自评与学校集中评议相结合,在全面考核的前提下,重点考核教师的工作实绩,客观考核其在教学、科研、育人工作中的成绩和贡献。

二、考核对象

学校个人自主申报备案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考核方式

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结合实际,从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科研成绩和研究生指导工作等方面,对个人在2025-2026学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同时,准备科研业绩、研究生指导工作等相关佐证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发展规划处组织审核并反馈结果。

四、材料提交

各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于2026年9月7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马麟子

联系电话:025-86265329

电子邮箱:928068367@qq.com

江苏开放大学发展规划处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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