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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07浏览次数:20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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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相关工作安排,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将于3月10日前后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成果评奖申报数量和质量,决定开展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预申报工作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将采用网络评奖系统,申报条件和要求参照往届,具体以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参考以下条件准备:

(一)我校作者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表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成果。

(二)不能申报范围:1.往届已参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其中,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再次申报参评。已获过本奖成果再版亦不得再次申报参评。2.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涉密成果不予申报参评。3.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涉密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三)成果形式:1.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普及成果。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且被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四)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中获奖者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五)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六)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七)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注意事项:系列论文必须是同一期刊上发表的、同一主题系列的,不同期刊上发表的相近主题论文不得作为系列论文申报,只能以其中一个确定的单篇论文申报。

(八)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九)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有关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十)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十一)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提交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或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注意事项:外文论文必须有全文的中文翻译,如需申报,请提前做好准备。外文著作申报,照此办理,需有全文中文翻译稿作为佐证材料。

(十二)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供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二、预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动员

请各学院、部门将省社科评奖的预申报工作通知到每位教师,动员2019年-2023年期间有研究成果的老师对照条件,选择自己作为申报人拟申报的最好成果,确定申报意向。

参照往届评奖通知文件,本奖申报不限项,申报人可以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如有变化,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组织申报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1为样本参照,正式申报时由评奖系统生成)和《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预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和PDF文档,受网络评奖系统上传文件大小限制,著作类成果的电子文档建议提前与出版社联系获取,不要使用图片。

注意事项:省社科联已开放网络预申报服务,主要供广大社科工作者了解网络申报要求,充分准备成果申报相关电子材料。网络预申报网址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

2.对预申报表现突出的高水平成果进行重点关注和支持,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论证,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三)其他事宜

关于评奖政策和工作细节、预申报工作要求等未尽事宜,欢迎致电联系。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预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颜秉姝;联系电话:025-86265568;电子邮箱:yanbs@jsou.cn

附件1: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x

附件2: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预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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