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三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部署培训会

发布者:吴明庆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40

926日上午,在定淮门校区16楼会议室召开学校第三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部署培训会,第9—12巡察组全体成员,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开分部教学管理中心、资源建设中心党组织书记、处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巡察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巡察办主任顾新华主持并讲话。

顾新华要求,本轮巡察工作必须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一是要确保巡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聚焦政治巡察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省委、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全方位精准绘制“政治画像”,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实效。三是要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必须更加突出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顾新华进行专题培训时指出,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才能高质量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任务。一是被巡察党组织自查问题、巡察组检查问题,必须严格对照学院(部门)职能、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相关纪法规定、学校(包括学院、部门)相关文件制度。二是驻点巡察期间要聚焦巡察重点查阅资料、设计谈话提纲、收集有用信息,确保把问题挖深搞准。三是要高质量撰写巡察报告、评价报告、专题报告、问题(问责)线索材料,指出的问题要应改能改好改,提出的意见建议站位要高、针对性要强,政治画像的描述要公正形象完整,查找的线索要具体有据可查。四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巡察报告及其问题底稿要与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当面沟通确定,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报告、巡察发现的问题(问责)线索要通过巡察办直接移送。

会前,巡察办还向4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送达了巡察通知,与4个巡察组全体同志签订了保密承诺书。

(图/文:党委巡察办;审核: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