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号)文件精神,2023 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学科范围及申报内容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三、申报资格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3 年 1 月 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3 年 1 月 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 1 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项目的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5 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3 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申报思政类项目的思政课教师或辅导员,须在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 4 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 近 2 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 2 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 1 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5. 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教育部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高校,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四、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将组织专家评审:
1. 重大项目(除思政重大专项)限报8项。
2. 思政重大专项限报4项,其中思政课教师限报 2 项,辅导员限报 2 项。
3. 一般项目(除思政专项)限报25项。
4. 思政专项限报15项。其中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分别不少于30%。
五、评审程序
学校将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
1. 重大项目和思政重大专项
重大项目和思政重大专项由学校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2. 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审定。
六、申报方式
(一)重大项目和思政重大专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纸质版各4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查表》(见附件)纸质版3份。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Excel格式)。
(二)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纸质版各3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查表》纸质版3份(见附件)。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Excel格式)。
(三)有关情况说明
1. 所有申报材料需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
2.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双方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要求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预期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在获批项目后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3)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申报材料需区分“申请书”与“活页”。
七 、申报时限
(一)请各学院(部门)于2023年3月6日前提交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思政专项的申报意向表(见附件)。
(二)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科技处902室,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秉姝,025-86265568;邮箱:yanbs@jsou.edu.cn;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科技处。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