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662作者:
打印PDF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8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如下:

第六条  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

3.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且无在研的项目以及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申报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必须齐全。

第八条  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二次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二)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三)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四)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校内预申报

本次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部门)于3月8日(周三)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三份)及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报送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ouy@jsou.edu.cn,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2023高校自然申报+所在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额数以上级文件为准。如申报超额,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2.网上申报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经预评审确定正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info.jse.edu.cn/login)自行注册账号,由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并于3月20日(周五)上午11: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联系人:邹宇;电话:86265585。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3年2月23日


上一篇:下一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