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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4浏览次数:92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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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苏科资发〔2022〕264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和学科优势,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等四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生物医药

深入贯彻《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1〕59号),针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择优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提升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重大科技示范

瞄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围绕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化工装置多米诺风险分析、小区域短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新污染物治理、有机废弃物污染治理、重大出生缺陷全生命周期管理、城市消防安全智能防控、核酸类疫苗创制和废水净化系统智慧化构建与调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三)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四)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围绕我省社会发展领域迫切需求,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先进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突出、示范推广价值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二、组织方式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具体如下:

生物医药项目:(1)资助类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个企业最多申报4项。(2)竞争类项目:部省属本科普通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最多申报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申报1项。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不受理2007-2009指南方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2022 年12月9日(周五)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将根据省厅总体限项要求进行筛选和择优推荐。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最多推荐4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院所最多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推荐1项。非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牵头申报,须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最多推荐5项,通过验收的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增加1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最多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推荐1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5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最多推荐1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纳税证明),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

2.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3.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

四、申报要求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 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五、申报程序

1. 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进行网上填报,同时还需从该系统下载申报材料形成纸质稿报送。

2.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一式叁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

3.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科技处网上及纸质材料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周五)下午17:00前;其它类别的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科技处网上及纸质材料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周三)下午17:00前。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接受现场审核。

联系人:邹宇,联系电话:025-86265585,邮箱:zouy@jsou.edu.cn。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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