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关于办理“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学分认定与转换的通知
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1565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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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开大学籍函〔2018〕1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校本部各学院、各相关部处: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制度,完善“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为学习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支持服务,现就“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与转换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

申请“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的学生,同步成为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的用户。所注册学习课程的成绩,经教务处审核后,存入学分银行。

存入学分银行的课程成绩,经学分银行审核后,存储在用户名下。学生需要学分银行提供相关课程成绩认证报告的,通过学分银行信息系统,网址如下:(http://pub.jslecb.cn/e4gr/common/login.htm),完善注册信息并在线实名认证后申请认证报告。

二、学分转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苏教规[2013]3号)规定,江苏开放大

学认可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学分,作为学习者申请颁发江苏开放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依据。因此“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的学生在取得江苏开放大学学籍后,申请学分转换的流程适当调整为:

(一)申请。由学生提出课程免修免考的申请。即学生进入江苏开放大学学习平台的学分银行,在“学分转换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学分转换申请提交”进行申请确认。

(二)初审。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在学生提出申请两周内在线完成初审。不再对原始材料进行审验。

(三)终审。江苏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处根据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在线提交的申请与初审意见,两周内进行终审。

具体“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与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对应关系列表附后(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深化教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为确保工作流程顺畅与学分认证转换质量,原则上要求学生提供学分银行出具的学习成果认证报告。

(二)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学习需要和发展需求,并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岗位管理人员做好“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确保规范进行。

(三)江苏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处将定期对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办理“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江苏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马晶林,电话:025-86265556。

附件:“开放式课程注册学习”与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对应关系列表.docx  

江苏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处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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