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申报通知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3)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请各申请者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初稿发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评审书》初稿进行同行专家评审并反馈给申报者进行修改。
为了保证申报工作顺利,《申请评审书》的上传由学校科技处统一进行(申报者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请申报者于2017年2月24日提交正式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评审书请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技处,并将电子文件(以“姓名+教育部一般项目”为邮件名)发送至邮箱:maixw@qq.com。
请各有关学院、科研团队高度重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
未尽事宜可参见教育部通知及《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或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麦绣文;电话:15358159382。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