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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开大,各学院、直属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开放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增强能力,推进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学生工作发展,学校将开展“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开放大学2016届春季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四)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五)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六)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含)以上或不低于75分。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详见附件一。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一)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二)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又参加开放教育学习者,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江苏开放大学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江苏开放大学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二)。
(三)江苏开放大学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三)。
(四)江苏开放大学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四)。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贴在推荐表格上)。
(七)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八)江苏开放大学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请上述材料于2016年5月5日前报送江苏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其中,附件(三)和附件(四),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五、其他
(一)各单位要在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事迹介绍由各单位据实撰写。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参评资格。
(三)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同时,在表格下方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丹
联系电话:025-86496570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电子邮箱:1789868704@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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