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5〕14号)精神,江苏开放大学今年继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就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试点范围
(一)重点是江苏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内具有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资质的办学单位。
(二)系统内无中职校的单位可与当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合作申报。
(三)系统外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也可申报。
二、试点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与江苏开放大学分段培养,合作开展“3+开放专科”、“3+开放本科”两种类型的试点。
三、试点专业
(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试点的专业原则上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
(二)江苏开放大学开展试点的本科专业有: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文化产业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专科专业有:工商企业管理、会计、行政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入学条件及转段
江苏开放大学与合作试点学校共同制定入学条件及转段要求。
(一)入学条件。学生的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二)转段。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方可转入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专科、本科学习。
(三)江苏开放大学实行学分制。试点项目中职阶段积极推行学分制,逐步将学分作为转段要求;开放教育本、专科阶段实行学分制。
五、培养方式
按照分段培养的办法。第一阶段以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为主,第二阶段以江苏开放大学培养为主。
(一)第一阶段为全日制培养,实行集中面授的教学形式。
(二)第二阶段以基于网络自主学习为主,实行远程学习支持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六、毕业证书发放
分段培养项目由培养学校分段颁发毕业证书。中职阶段毕业证书由承担培养任务的中等职业学校颁发;本、专科阶段毕业证书由江苏开放大学颁发。
七、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该项目由江苏开放大学牵头组织,参与项目试点单位直接向江苏开放大学申报,统一标准、统一要求,集中审核、集中申报。
(二)申报数量。首次参与项目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每种形式的试点专业不超过1个;第二次参与项目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每种形式的试点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试点专业招生规模不超过70人。
(三)撰写材料。申报单位应撰写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填写《2015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江苏教育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sjyt.gov.cn/art/2015/4/22/art_4266_170922.html)。
(四)呈送材料。各申报单位请于2015年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江苏开放大学学科建设处,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许玲,联系电话:025-86265384,邮箱:xuling@jsou.cn。
八、送报2014年试点项目工作总结
2014年参加试点的单位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材料。材料包括:项目实施的组织与推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宣传及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组织实施,校企合作,师资培养,存在问题以及有关建议等。特别是在招生宣传、招生人数、生源质量情况,及转段办学等方面的情况。2014年试点总结材料与2015年试点申报材料一并寄至学科建设处。
各参与试点的单位要充分认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有关工作。
江苏开放大学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