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电大、二级学院,省校教学部门:
2014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实施流程严密,要求高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及有关政策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工作要求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省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聘任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江苏开放大学系统的认定对象应为在本校专门从事高等教育层次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各县(市)开放大学(电大)中专门从事高等教育层次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今年仍可凭所在单位的任职证明及高等教育层次教学任务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015年起,不再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各省辖市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县(市)开放大学(电大)不得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由省校安排测试或委托其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校代为测试。
4、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由各市开放大学(电大)负责组织完成管辖范围内县级开放大学(电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和上报工作。各类表格材料均要求经市开放大学(电大)审核并加盖市开放大学(电大)公章之后上报省校,省校不受理县级电大单独申报(二级学院除外),省校教师资格认定由校人事处组织安排。
二、时间安排及说明
1、9月3日前,各校提交《申报认定人员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见附件4)。同时,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选择参加省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还是委托其他高校(报告中应明确具体高校)代为测试。
2、9月9日至12日(初定),省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3、9月30日前,完成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如果委托其他高校代为测试的,应在上报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中填写相应信息,并加盖受委托高校人事处公章,并在提交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中予以反映。
由各市开放大学(电大)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统一组织申请人到当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申请人未复检的,不予认定。并于9月15日前将体检指定医院情况以邮件方式报省校人事处。
4、9月22日至10月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流程及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附件2。
各校进行网络申报时,申请人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格式应一致。市校为“XX开大(电大)”,县校为“XX市XX开大(电大)”,二级学院为“江苏开大(电大)XX学院”。
5、10月8日至15日,网报现场确认、提交纸质材料。现场确认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校负责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凡验核无误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同时在“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验核情况栏打“√”并签名,原件退回申请人。
第二阶段:由各市校(包括所辖县校)、二级学院汇总所辖学校的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统一装袋,教师资格认定封面用A4纸打印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于10月15日前报至省校人事处,进行二次审核(逾期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次审核现场确认时,材料有缺或不能证明其真实性的请在材料封面注“缺”;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免”。装订材料时,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为A3打印后对折,两份),其他材料请务必按材料袋封面所列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置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后面装袋。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规范要求
所报申请材料须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见附件2)执行。
2、各市开放大学(电大)负责所属县校申请材料的报送,二级学院可单独报送。于10月15日前报至省校人事处。报送材料包括: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A4打印稿、电子稿各1份,格式按照苏教师〔2003〕3号文件要求执行,名册打印稿应加盖学校公章;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打印稿1份,仅委托其他高校代为测试的提供。
(3)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的公示公文打印稿1份;
(4)认定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5)个人申请材料袋。
注意事项:材料袋、名册顺序必须按照申请人报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请务必在材料袋封面,教师申请表正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教师报名号。
以上第1-4项同时提交电子版(邮件地址:wangzf@jsou.cn)。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10月7号后网报系统关闭,不再进行补报名。
2、所有申请人都必须通过岗前培训;50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无论何种学历、职称,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3、根据苏教规〔2012〕3号文件规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免修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2014年报名参加高校岗前培训人员,若提出免修上述两门课程,需由各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见附件6),经批准后,方可免考相关课程。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请于9月3日前由各市校汇总后提交省校人事处,由省校统一提交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
4、教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用A3纸打印后对折装订。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表格请至全省开大系统教师资格群下载。
5、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后不再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6、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具体细则与注意事项详见全省开大系统教师资格群:93111578。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1407室;
电话:025—86265332;
邮箱:wangzf@jsou.cn;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
4、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
6、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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